政工职务推荐参评公示
来源:人事处   作者:人事处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12-11-27  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

关于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的公       示

 

根据自治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条件和推荐程序要求,经学校政工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1年11月7日会议评审,同意推荐下列同志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:

一、 高级政工师4人,经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自治区政工职评办审核,参加评审,名单如下:

范立宾 张  斌  张秀曦  朱彩虹

二、  政工师2人, 经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自治区政工职评办验收,名单如下:

朱  燕  王军宏

以上人员公示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3 日共七天。公示期间,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。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,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。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,将取消推荐申报人员资格。

举报电话为:6880569、6980028

 

 

人  事  处
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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