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返聘工作程序
来源:人事处   作者:人事处   点击数:   日期:2012-06-17  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

一  、根据教学、科研等工作需要,本人向聘用单位提交书面   申请;

二  、经用人单位、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;

三  、人事处提出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;

四  、人事处下达返聘通知;

五  、返聘人员填写《聘请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议书》;

六  、人事处按返聘工资待遇规定通知计财处发放。